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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三期)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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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招标 |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三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期)监理 已由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发改投资[****]***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 ***********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水系连通工程和路网工程。主要建设包括拆除重建北村闸、新建北青箱涵、新建青年泵闸和北赵泵闸、新建补水*体化泵站和补水管道、引清总干渠生态提升工程、连接路工程、新建工程信息化系统等。

2.2招标范围:工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三期)征迁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包括环保、水保工程监理。 2.3监理服务期限: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4最高限价:4074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持有岗位证书,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持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监理人员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计量支付监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和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1.5.具有2020至2022或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 **:******-**-** **:**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自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按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室。异议提出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_****@***.***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期)监理投标人/供应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隆华大街**号院**号楼1至5层***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层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人: ***、张成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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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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