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的编号为********************的**************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湾路北侧东侨路东侧;
2.4.投资总额:人民币*****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6.2.内容:①工程勘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岩土工程设计;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强弱电、给排水、围墙道路、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坑支护及边坡挡墙、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信息化工程、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环境工程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钢结构、装修、竖向设计、夜景工程、各类管网线设计、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空调设施、绿化景观、智能化、绿色建筑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等相关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本项目只接受*家设计单位和*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年**月9日**:**,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开标详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招标文件涉及本条款内容不*致,请以此条款为准);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创业路2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景嘉园4幢***室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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