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州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2-00027
项目名称:海州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州区韩家店镇民主村、韩家店村道路亮化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元):351058.69元
最高限价(元):351058.69元
采购需求:(1)民主村共修建太阳能路灯126盏,路灯均为6m杆(2)韩家店村煤城西路向南进村共两段路段新建路灯32盏(6米杆),总计维修亮化路段1443m(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海州区韩家店镇南营子村排水渠道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元):457194.23元
最高限价(元):457194.23元
采购需求:南营子村共铺设排水渠851m,其中1#渠道总长418m,2#渠道总长185m,3#渠道总长170m,4#渠道总长78m(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海州区韩家店镇南瓦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元):584294.42元
最高限价(元):584294.42元
采购需求:南瓦村新配套DN90供水管线931.45m,DN63供水管线598.88m,DN50供水管线1550.05m,DN32供水管线390.53m,入户管线3420m,并配套阀门、智能IC卡水表及水龙头,在泵房内设置减压阀,新建阀门检查井7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计划工期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包组001:
(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投标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包组002、003:
(1)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7日8时0分至2024年9月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9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6、本项目共分3个包组不兼投不兼中。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民主路20号
联系方式:0418-2592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天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泽雅苑正阳街73号31门
联系方式:0418-3974666
邮箱地址:935354040@QQ.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天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09310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660418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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