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民政第*精神卫生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弄2号**楼。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岱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民政第*精神卫生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弄2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预算编号: ****-********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视频监控系统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设置*套监控系统,在医院建筑室外设置*****室外枪式摄像机用于道路,车位及公共设施等区域的监控,在各栋出入口共设置枪式人脸摄像机,沿室外围墙设置周界摄像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须具有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弄2号**楼。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弄2号**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便携式计算机(自备无线网络)。
(2)投标所用的数字**证书。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民政第*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弄2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岱宗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