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实验动物残体无害化处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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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卫局综合楼3号 | ***,***.**元 |
合同包1(实验动物残体无害化处理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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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实验动物残体无害化处理服务 | 实验动物残体无害化处理 | ⑴ 投标人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⑵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收取转运甲方产生实验动物残体及废弃物,保证安全运输、无害化处置。⑶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专管人员严格履行实验动物残体及其废弃物的交接、确认、验收、联单签字等手续,并保管好相关资料。⑷负责向环保主管部门申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申报转移计划等工作。(5)服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医学院实验动物残体及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 ****年至****年 | ⑴ 投标人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⑵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收取转运甲方产生实验动物残体及废弃物,保证安全运输、无害化处置。⑶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专管人员严格履行实验动物残体及其废弃物的交接、确认、验收、联单签字等手续,并保管好相关资料。⑷负责向环保主管部门申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申报转移计划等工作。(5)服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医学院实验动物残体及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 ***,***.** |
刘红、吴本勇、何春波(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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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 收取对象 |
1 | 实验动物残体无害化处理服务 | 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实验动物残体无害化处理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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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 | 通过 | ***,***.**元 | 1 | 1 |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3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号(**-***)号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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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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